江苏省台办政府网站3月11日讯 近日,盐城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联合下发了《关于印发2019年盐城市劳动模范推荐评选工作方案的通知》,分配给在盐台湾同胞2个名额。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31条惠台措施”、省“76条惠台措施”,让台湾同胞在盐城投资、就业、创业、生活提供同等待遇,盐城市出台的“50条惠台措施”,也明确提出“鼓励和支持在盐台湾同胞参与五一劳动模范评选”。此次分配给在盐台胞2个名额,既是落实盐城版“50条惠台措施”的具体体现,也是充分体现让在盐台胞和盐城市民享有同等待遇。
下一步,盐城市台办将根据“推荐评选条件、推荐评选要求和工作进度安排”,深入扎实地做好宣传发动、人选推荐、材料报送等工作,确保此次评选公开、公正、公平。(王宽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