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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召开台胞投资权益保障协调委员会联席会议

2013-09-13 07:47来源:镇江市台办字号:       转发 打印

图为镇江市台湾同胞投资权益保障协调委员会联席会议现场

  江苏与台湾网9月13日讯 为更好地落实服务台企台商举措,帮助解决台资企业生产经营中的问题和困难,加大台资项目推进力度,提升项目资金到位速度。10日下午,镇江市召开市台湾同胞投资权益保障协调委员会联席会议。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相关秘书长,36家成员单位负责人及各辖市、区,镇江新区、“三山”景区党政分管领导,各辖市区台办主任,市台协会长、副会长、理事、监事及部分台商代表近百人出席会议。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市台湾同胞投资权益保障协调委员会主任李茂川到会并讲话。

  李茂川说,今天的会议,是落实市委、市政府提出打造台商发展“第一福地”目标的推进会,是贯彻落实《江苏省保护和促进台湾同胞投资条例》情况的一次分析会,也是与台商朋友联络感情,共谋发展的交流会。

  李茂川指出,打造台商发展“第一福地”,一是要营造良好的投资环境,二是要营造良好的人居环境,三是要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四是要提升台资企业和产业的集聚度。让台商朋友想到镇江来发展,在镇江发展舒心、放心、安心,对未来充满信心。

  李茂川要求,要继续从优化环境入手,营造台商进入的一流环境。充分发挥市台商投资服务发展中心的作用,确保台资项目快进、快批、快办。进一步健全与台资企业的对接机制,在融资、用工、通关、税务办理等环节,帮助解决实际问题。要加大台资项目的推进力度,不断提高利用台资水平。各个辖市区都要根据需要,采取“走出去”和“请进来”方式 ,积极开展招引和在手项目推进活动,各级台办认真做好组织和服务工作。充分发挥台商协会、行业公会的桥梁作用,加强与岛内工商企业界的联络,促成更多的台商组团来镇考察投资。要大力加强载体建设,构建利用台资的良好平台。重点抓好10大对台合作载体建设,增强对上的主动意识,多争取、多汇报,保持盯劲、韧劲,到2015年,力争10个园区都能达到省级以上标准。

  会上,各辖市、区,镇江新区交流了台资项目推进和服务台企台商情况,部分台商代表反映了企业生产经营中遇到的问题、困难和建议,相关成员单位就台商提出的问题、困难和建议,现场给予了解答。

  镇江市副市长、协调委员会副主任李卫平主持会议。(章邦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