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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台办政府网站2月24日讯 近日,国台办主任张志军表示,大陆将一如既往地为广大台湾同胞办实事、做好事,切实维护其合法权益,并将研究出台便利台湾同胞在大陆学习、就业、创业、生活的政策措施,不断优化台资企业经营环境,为其在大陆持续健康发展创造更好条件,提供更多便利。扬州市也于近期发布了服务企业的“2号文件”,对各部门提高办事效率、问题解决效率和企业满意率提出了更高要求。扬州市台办认真贯彻落实张志军主任讲话精神及市“2号文件”精神,把帮助台商台企解决问题作为台胞权益保护工作的首要任务,积极协调市有关部门,始终秉承“三办”理念,主动为在扬台商台企办好烦心事。
2月22日,扬州市某台资企业厂长侯先生通过扬州市台资企业微信群向扬州市台办咨询办理子女疫苗接种证明一事。
侯先生小孩目前入学本市幼儿园,园方需要侯先生提供小孩疫苗接种证明来完善入学手续。侯先生小孩在两岸皆有接种疫苗,但都记录在台湾地区的疫苗接种本上,需要市疫苗接种部门根据台湾地区的疫苗接种本出具证明,疫苗接种部门表示没有就此出具证明的先例,因此侯先生向市台办咨询求助。得知这一情况后,市台办立即与市卫计委进行联系,告知台商相关情况,提出台商诉求。市卫计委主要负责同志十分重视台商这一问题,亲自批示,要求所属部门及时处理台商诉求,让台商满意。市卫计委相关处室联系了台商子女所在地疫苗接种部门为台商子女出具了证明。23日上午,侯先生高兴地向市台办反馈了办理情况,并对市台办和市卫计委的热情高效服务表示了由衷感谢。(俞 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