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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商租赁厂房的多余部分能否转租?

2013-03-27 14:13:00
来源:江苏省台办

    问:我是一名在江苏省无锡市投资的台商,租赁了一幢厂房(共三层)从事生产经营,我们只用了二层、三层,一层一直空着。现我们欲将一层转租他人,想问是否可以转租,需注意哪些事项? 

无锡台商  钱先生 

    答:关于房屋租赁、转租问题,最高人民法院专门制定了《关于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该解释对房屋租赁、转租等做了明确的规定。房屋转租,是指房屋承租人将承租的房屋再出租的行为,出租人可以从转租中获得收益。您在具备以下两个条件的情况下可以转租:1、房屋转租应当订立转租合同,转租合同必须经原出租人书面同意,并按照有关规定到当地房产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2、转租合同的终止日期不得超过原租赁合同规定的终止日期。原租赁合同终止,你就不能转租了,但出租人与转租双方协商约定的除外。 

    转租合同生效后,转租人享有并承担转租合同规定的出租人的权利和义务,并且应当履行原租赁人的义务,但出租人与转租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转租期间,原租赁合同发生变化,转租合同也随之相应的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