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邗江区落实“31条”精神 开展证照分离试点

2018-05-22 10:46:00
来源:扬州市台办

  江苏省台办政府网站5月22日讯 为了贯彻落实“31条惠台措施”精神,邗江区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充分激发包括台湾同胞在内的投资创业活力,破解“办照容易办证难”、“准入不准营”等突出问题,在扬州高新区率先开展“证照分离”改革试点。 

  5月1日至12月22日扬州高新区全面复制推广上海市浦东新区“证照分离”改革成功经验做法,对市场准入领域的100项行政许可事项,根据不同情况,实行五类管理方式。其中,取消审批5项通过行业协会等自治组织实现自律管理,取得营业执照后可直接开展经营活动。取消审批,改为备案2项申请人将备案规定的相关材料报送有关部门后,即可开展相关经营活动,有关部门不再对备案材料进行核准或许可。简化审批,实行告知承诺制23项申请人承诺符合审批条件并提交有关材料,即可办理相关审批事项,达到法定许可条件,方可开展相关生产经营活动。此外,提升审批的透明度和可预期性共37项,并加强了33项市场准入管理。 

  邗江区实行“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放宽了台资企业的准入条件,使台湾同胞可以更加广泛和便利地参与投资创业,更好地分享经济发展带来的机遇。(邗江台办 王宗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