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江苏省委台湾工作办公室、江苏省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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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台办交通部门配合 共同化解企业诉求

2016-06-08 07:33:00
来源:扬州市台办

  江苏省台办政府网站6月8日讯 近日,经过江苏省、扬州市台办与交通部门沟通,扬州市开发区一家台资企业道路经营许可证和车辆运输证顺利办结,企业对两级台办和交通部门的关心和帮助表示感谢。

  今年,因国家强制执行国五排放标准,企业国四排放货车提前报废,原有的道路经营许可证和车辆运输证注销。而后,企业在办理新购置货车两证的过程中得知,办理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需要企业提供外方营业执照和代码证、外方银行资信证明等相关材料。由于时间久远,企业提供材料存在困难,因此来扬州市台办求助。经了解,办理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受理条件和办理程序是由上级交通部门规定的,扬州市台办就该问题向省台商服务中心进行汇报,希望其协调省交通厅给予企业帮助。省台商服务中心对此问题非常重视,立即发函省交通厅,并与省交通厅沟通,请求省交通厅能按中央要求,简化为企业办事流程,切实关心企业的运行发展,为企业解决实际困难。省交通厅从企业实际状况出发,要求扬州市交通局重视台企诉求,主动靠前服务,为企业排忧解难。扬州市交通局经过认真研究,根据企业实际状况,上门服务,简化申报流程,减免申报材料,一天之内为企业办理了两证,企业对两级台办和两级交通部门的服务感到很贴心。

  近期,扬州市召开了全市台胞投资权益保障工作会议,进一步促进各部门加强对台胞生产生活的服务,让广大台商在扬投资放心、工作顺心、生活舒心。各部门也表示,要虚心吸纳台商意见,重视台商反映问题,依法保障台商权益,全心全意为台商企业做好服务工作。(俞 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