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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台办政府网站1月17日讯 为积极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要求,推动在徐州市就业的台湾同胞同等享有住房公积金待遇,1月8日,徐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制定并印发《徐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惠台政策措施》。
根据《徐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惠台政策措施》,凡在徐州市就业的台湾同胞,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申请贷款等均与本市居民享受同等待遇。台湾同胞离开徐州市赴大陆其他城市重新就业的,可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托管、异地转移接续等业务。该政策措施旨在为台湾同胞在徐州市就业、生活提供便利,保障台湾同胞享有住房公积金缴存和使用权利,支持更多台湾同胞通过缴存、使用住房公积金实现安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