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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台办介绍江苏、陕西等地落实“31条”最新进展

2018-09-26 17:29:00
来源:中国新闻网

  中新社北京9月26日电 (记者 张晓曦 郑巧)国务院台办发言人安峰山26日在北京介绍了江苏省、陕西省、浙江省嘉兴市和福建省厦门市等地落实“31条惠及台胞措施”的最新进展情况。

  在当天举行的国台办例行新闻发布会上,安峰山应询表示,今年2月大陆出台促进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31条措施”后,迄今已有13个省区市的30个地方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出台了更多具体措施,得到广大台胞、台企普遍肯定和欢迎。

  9月1日,在福州的港澳台居民前往福州南街派出所办理申领居住证手续。当日,《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领发放办法》正式实施,符合申领条件的港澳台居民,根据本人意愿,可以申请领取居住证。中新社记者 张斌 摄

  他具体介绍,9月12日,江苏省发布《关于深化苏台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实施意见》,涵盖支持台资企业提质增效、拓展苏台两地人才交流与合作、深化苏台两地社会文化交融、为台胞来苏学习就业创业生活提供同等待遇等4个方面,共76条措施;

  同日,江苏省盐城市也发布“若干措施”,在促进盐台经贸合作、增进盐台人文交流、营造台胞便利生活等3方面推出50条具体措施。

  9月15日,陕西省公布有关“实施意见”,在促进陕台经济合作、文化交流、鼓励创业就业、便利学习生活等方面推出60条具体措施。

  9月24日,两岸台胞青年正在学习淘宝店铺营销推广课程。由全国台联、福建省台联、厦门市台联和台湾中华青年发展联合会共同举办的2018年两岸台胞青年跨境电商种子实训营,9月22日至9月25日在厦门举行。 中新社记者 吕明 摄

  9月13日,浙江省嘉兴市发布的“若干措施实施办法”,则包括大力推进高质量台资集聚地建设、鼓励支持台湾同胞在嘉兴创业创新、着力创造台湾同胞安居乐业的环境等3方面,共48条措施。

  此外,9月19日,福建省厦门市在此前发布的“60条措施”基础上,进一步制定了实施细则,在每条措施之后明确了具体政策、申报条件、应提交材料以及责任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和办事流程等,大大方便台胞台企查询、了解和办理相关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