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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岸医药产业合作示范区推进台资企业诚信体系建设

2017-09-27 09:58:00
来源:泰州市台办

  江苏省台办政府网站9月27日讯 为鼓励台资企业诚信经营,加大对优质台企的精准帮扶力度,近日,海峡两岸(泰州)医药产业合作示范区出台《诚信体系建设奖励实施细则》,支持引导台资企业加强诚信体系建设。 

  “细则”规定了台资企业信用管理、放心消费创建、诚信经营等三个方面的奖励范围、评审标准、部门责任和评审程序。细则明确,信用管理奖励范围仅限企业首次获得国家级及省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放心消费奖励范围包括企业首次获得省级放心消费诚信品牌企业、省级放心消费创建示范企业、省级放心消费创建先进企业和市级放心消费创建先进(示范)企业诚信经营奖励范围包括企业首次获得省级及市级消费者协会诚信单位、省、市文明诚信市场。 

  台资企业诚信体系建设由区管委会统一协调各职能部门共同推进实施。其中,区市场监管局负责推荐申报诚信体系创建奖励的企业,以及企业申报材料的指导和编制;公安、税务、发改等部门负责对诚信体系创建奖励企业名单进行会审;财政部门负责奖励资金的预算、管理及发放。诚信体系创建奖励申报时间为每年第一季度,待相关部门组成的联合评审组审核,并报经区管委会同意后,由区财政统一拨付资金。(李晓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