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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降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费率 台企享受同等待遇

2019-05-24 16:23:00
来源:盐城市台办

   江苏省台办政府网站5月24日讯 近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江苏省降低社会保险费率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在全社会引起良好反响,受到广大企业的积极拥护。盐城市确定从今年5月1日起再次降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至16%,大幅减轻企业社保缴费负担。在盐台资企业享受同等待遇,受到在盐台商的好评。 

  根据国家文件精神,《实施方案》统一了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的确定口径,即:统一按全省上年度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和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加权计算的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核定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这样有助于降低企业用工成本,并减轻低收入参保人群的缴费压力。 

  为切实保障在盐参保台资企业及时享受降费惠企福利,确保各项惠台措施落地见效,盐城市台办通过深入台企走访、组织台商座谈、开展台协活动等渠道,宣传解释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的政策,让广大在盐台资企业了解好、掌握好政策,促进政策红利释放最大效应。(王宽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