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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市台办积极宣传“台胞居民居住证”政策

2018-08-21 07:16:00
来源:盐城市台办

  江苏省台办政府网站8月21日讯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领发放办法》的通知,并于9月1日起施行。 

  盐城市台办不等不靠,采取灵活多样的方法,积极开展对在盐台胞台商的宣传。一是他们在第一时间将出台的实施办法转发到盐城市台胞台商微信群和qq群,让群里的每个台胞台商能够看到政策、了解政策;二是他们将出台的申领办法编辑成形象直观、通俗易懂、图文并茂的内容发布到盐城市台协会微信公众号,让每个台商台胞都知晓政策、掌握政策;三是他们还邀请盐城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的同志及时向在盐台胞台商宣讲居住证登载的内容和用途、申领的条件和程序,让每个台胞台商知道申领条件和申领步骤。 

  港澳台居民前往内地(大陆)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根据本人意愿,可以按规定申请领取居住证。 (王宽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