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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市涉台职能部门积极支持“31条惠台措施”落实

2018-05-25 07:19:00
来源:盐城市台办

  江苏省台办政府网站5月25日讯 今年2月28日,国家发布了《关于促进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的通知,简称“31条惠台措施”后,盐城市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不等不靠,主动作为,创新方式,细化措施,努力为在盐台胞台企创造优惠条件,营造良好的台商投资环境,受到在盐台胞台企的欢迎和好评。 

  市发改委主动牵头,与市台办联合下发了通知,对全市各相关职能单位贯彻落实“31条惠台措施”情况进行调研摸底,要求各相关职能单位对照措施认真研究细化举措,推动“31条惠台措施”尽快能够贯彻落实到位。 

  市经信委出台了鼓励盐城投资的台资企业参与“中国制造2025盐城行动计划”。支持台资投向新能源、新能源汽车、节能环保、智能终端、高端装备与新材料等先进制造业。 

  市科技局鼓励在盐投资的台资企业建设研发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符合条件的台资企业除同等享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全额退还增值税等税收优惠政策外,企业获批省级以上的研发中心和技术中心的,给予科研补助经费。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3月份出台了“关于在盐城市就业的港澳台同胞缴存使用住房公积金的政策”,自4月份起在盐城就业的台胞可缴存使用住房公积金。 

  市总工会在今年评选上报“五一”劳动表彰,将在盐工作的同胞纳入同等待遇,盐城硕禾电子材料有限公司总经理陈逸舟,获评江苏省五一劳动荣誉奖章。 

  市卫计委协调市级相关医院,开辟绿色就医通道,并且连续7年为在盐台商免费健康体检。(王宽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