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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台办政府网站5月22日讯 近日,泰州市海陵区积极落实“31条惠及台胞措施”,在培养集聚人才、资金、技术等各种创新要素方面出台了扶持政策和具体措施,鼓励台企创新发展。
一是实施“创新型领军台企培育计划”。在研发创造环节,对入选台企按上年度研发费用的5%给予补助,最高奖励100万元,对台企建设独立法人研发机构,给予最10万元补助。
二是加大产业技术联盟和知识产权创造支持力度。对科技型中小台企发生的研发费用在企业所得税税前加计扣除的比例由50%提高到75%。
三是实施“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培育计划”。给予入选项目最高不超过50万元的补助,同时对入选重大成果转化项目的台企给予最高配套100万元补助。(海陵区台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