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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南县推行就业创业扶持资金补贴工作助力台青创业

2018-05-07 07:05来源:连云港市台办字号:       转发 打印

  江苏省台办政府网站5月7日讯 日前,灌南县人社局联合财政局共同制定了《灌南县就业创业扶持资金补贴补充办法》,积极推行就业创业扶持资金补贴工作,为台湾青年在灌南就业创业提供政策和资金支持。 

  据悉,此文件针对一次性创业补贴、创业带动就业补贴、就业社保补贴、创业培训补贴和就业技能培训补贴的对象及资金做出了详细的讲解。其中一次性创业补贴的对象是在县内初次创业领取营业执照1年以内,且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的创业人员,给予3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创业带动就业补贴的对象是在县内初次创业领取营业执照1年以内,且正常经营,吸纳本县户籍登记失业人员就业,按规定鉴定劳动合同且近三个月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创业人员,按初实体实际带动就业人数给予一次性补贴,每吸纳一名劳动者就业给予补贴2000元,最高不超过10万元。 

  获悉这一信息后,在连云港市海州区的台湾创业青年滕川告诉台办工作人员,此政策对其扩大民宿产业是一次机遇,他将于近期赴灌南实地考察。(刘 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