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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市制定优化台胞住宿服务环境工作措施

2018-06-05 15:28来源:泰州市台办字号:       转发 打印

  江苏省台办政府网站6月5日讯 为贯彻落实“31条惠及台胞措施”精神,根据前期省台办主任练月琴,市政府副市长、公安局长杜荣良与在泰台商座谈交流时的承诺和要求,市台办、市公安局针对台胞入住快捷酒店问题,进行会商研究,制定三个方面工作措施,进一步优化台胞在泰州市的住宿服务环境。 

  一是开展对全市社区民警“31条惠及台胞措施”的政策宣传。针对台胞办理住宿登记问题,专门向各市(区)公安局、各分局治安大队下发工作提示,进一步规范工作管理。 

  二是加大对全市各类旅馆的业务指导,集中开展对所有旅馆负责人、从业人员业务培训,重申公安部关于台湾居民凭台胞证是登记入住旅馆的有效证件,持台胞证即可在泰州市各类旅馆登记入住,不需要到派出所出具任何证明,避免出现住宿登记不规范,影响台胞入住。 

  三是在全市所有旅馆前台张贴《台胞住宿登记指南》,公布公安服务热线电话和投诉电话,便于旅馆从业人员咨询相关问题或台胞入住旅馆受阻时提供帮助。 (刘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