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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房引人——连云港吸引台青来连创业又一行动

2018-03-05 10:09:00
来源:连云港市台办

  江苏省台办政府网站3月5日讯 近日,连云港市人才服务中心发布公告,从现在起到3月底,市级人才公寓2018年首批租住人员进行申报,主要为刚到连云港工作没有能力购买住房或者柔性引进来连工作的高层次人才提供临时性、过渡性住房,这将切实解决有志来连创业的台湾青年的后顾之忧,也是连云港继出台“人才购房券”吸引台湾青年来连创业之后的又一行动。

  据了解,为解决外地来连工作的高层次人才面临的现实问题,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进一步优化港城人才环境,连云港市在市区茗泰花园建成了市级人才公寓。人才公寓位于花果山大道东、苍梧路北,市科创城对面。房屋面积50平方米左右,一室一厅一厨一卫一阳台。房间内部按照“拎包即住”的标准进行精装修,配置了厨具、卫浴、电热水器、壁挂式空调、电视机、衣橱、床铺、桌椅等,接入宽带网络和有线电视,并由市人社局实行保姆式管理。

  此次开展的市级人才公寓2018年首批租住人员申报工作,继续坚持向企业生产一线倾斜,向高层次人才倾斜,实行“只租不售、租金优惠、集中管理”的运行机制。其中,博士免收租金,硕士减半收取租金,租期原则上最长不超过3年。同时,用人单位作为管理对象,与人才公寓管理部门签订租住合同,并负责租住人员的管理。

  按照申报程序,申报对象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2016年1月1日以后来连在市区就业的人才(以社保缴纳时间为准);在市区各类用人单位工作的具有全日制博士学历和正高职称的人才、在市区企业或科研院所工作的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或副高及以上职称的各类人才;本人及其家庭成员目前未租住公有住房,工作单位未安排住房,且在本市市区无住房(即名下无房产且5年内无房产交易记录)。此外,经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认定的其他“高精尖缺”人才,可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申报。首批申报截止日期为2018年3月30日17时。(罗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