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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山深化两岸产业合作试验区条例》贯彻实施座谈会召开

2020-12-18 07:31来源:新华日报字号:       转发 打印
  本报讯 17日,省人大常委会在昆山召开《昆山深化两岸产业合作试验区条例》贯彻实施座谈会。

  昆山深化两岸产业合作试验区是江苏省唯一经国务院批复设立并写入国家五年发展规划的两岸合作试验区。《昆山深化两岸产业合作试验区条例》将于明年1月1日起施行,围绕理顺行政管理体制机制、促进试验区开发建设、明确产业发展定位、提升投资贸易便利化水平、推进两岸各领域合作交流、强化权益保障等方面进行了全面的制度设计,鼓励和支持试验区在现行法治框架内先行先试,探索全方位高水平开放的新机制、新路径、新模式。

  会议认为,制定和贯彻实施《条例》,是落实中央对台工作方针,持续深化苏台交流合作、助力两岸互融互通向更深层次迈进的具体举措,是依法推进昆山深化两岸产业合作试验区改革创新的必然要求,是推动江苏改革创新和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探索。会议要求,要准确把握《条例》的核心要义,认真抓好《条例》贯彻实施,同时加强人大监督,适时对《条例》贯彻实施情况开展调研和检查评估。 (韩 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