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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澳台居民享“同城待遇”

2020-09-02 08:05来源:昆山日报字号:       转发 打印

      ——昆山市诞生苏州首位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台胞

  本报讯 (记者 李 艳)“我非常喜欢昆山,很高兴能在这里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希望将来能在昆山养老。”8月31日,来昆山工作生活已经18年的台胞许先生使用手机APP办理了参保缴费手续,成为苏州大市范围内首位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港澳台居民。昆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徐敏中为许先生颁发参保凭证和昆山市首位参保台胞纪念证书。

  根据今年1月1日施行的《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在内地(大陆)参加社会保险暂行办法》,在昆山居住且办理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未就业港澳台居民,可按规定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享受“同城待遇”。

  据了解,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港澳台居民与昆山本地居民一样,按年缴纳养老保险费。个人缴费标准设有1000元、1500元、2000元、2500元4个档次,参保人员可自主选择档次缴费,政府按个人年缴费标准的10%给予补贴,但补缴不给予补贴。新增参保人员凭昆山市港澳台居住证到政务服务中心(西区)专属窗口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台湾同胞也能参加昆山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真正体现了‘昆台一家亲’的理念。这一政策让我们更加心安,可以更好地在昆山永续经营发展,为昆山点赞!” 昆山市台协会妇慈会会长王雯瑜说,协会将大力宣传这项政策,让有需要的台商台胞都能享受到这份红利。

  “昆山是两岸经贸合作文化交流最密集的地区之一,生活着10万台胞台属。我们先后出台了多项惠台政策和措施,力争把昆山打造成为落实‘同城待遇’最全面的两岸深度融合发展示范区。”昆山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他们将创新方式,扩大政策知晓度,为居住在昆山的港澳台居民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