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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台办政府网站12月17日讯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落实国台办会同相关部门先后发布的“31条措施”、“26条措施”和泰州市“51条措施”,进一步促进泰台两地民众心灵契合和经济社会融合发展,近日,经市政府第34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泰州市出台《关于鼓励和支持台湾青年来泰州就业创业的政策措施》。
《措施》全面体现“准入多元、同等优先”的原则,共7个部分15条,包括扶持创业项目、财税科技及金融支持、扶持创新人才及优秀项目、扶持台湾青年实习就业、扶持创业载体、扶持创业服务机构等内容,为台湾青年提供覆盖实习实训、就业创业全生命周期的贴心周到服务,涵盖启动资金扶持、创业成本补贴、贷款贴息、科技贷款、创业场所、创业服务等各个方面。《措施》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泰州市将采取多项务实举措,综合施策推动《措施》落细落实。一是提高站位,高度重视。全面准确理解和坚决贯彻执行中央对台方针政策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台工作重要论述,抓好《措施》贯彻落实。二是强化担当,逐项落实。市委对台工作领导小组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市台办履行好指导、协调职能,其他成员单位主动支持配合,做好专题解读和宣传推介,构建高效服务机制,制定具体操作办法,确保每条政策落实见效。三是整体联动,推进融合。以《措施》出台为契机,培育台青创业项目,提供创业就业服务,做好“筑巢引凤”工作,像为本地青年服务那样服务台湾青年,让在泰台湾青年享有更多获得感、归属感和幸福感,促进两岸同胞情感融合。(经济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