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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出台58条惠台政策 促进经济文化交流合作

2018-07-25 09:28:00
来源:淮安市台办

  江苏省台办政府网站7月25日讯 7月23日,为贯彻落实国台办、国家发改委《关于促进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惠台31条”),淮安在全省设区市中率先出台《关于促进淮台经济文化交流合作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 

  《实施办法》共有58条,对应“惠台31条”政策的共16条,落实国家、省现有政策同等待遇的共6条,借鉴外地做法的共9条,体现淮安特色创新举措的共27条。 

  《实施办法》主要包含五个方面内容: 

  一是促进淮台经贸合作。在符合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努力释放更多政策红利,支持在淮台胞台企参与“一区两带一枢纽”建设,在项目引进、参与基础设施建设、政府采购、国企改革、高新技术企业优惠、科技研发、进口税收优惠、工业用地优惠、厂房建设、融资、总部设立、参加重点展会、投资贸易便利化、农业企业扶持、文化产业扶持等更多领域享受同等待遇。 

  二是帮扶台胞创业。六个一律帮扶台胞在淮创业,即台胞开办小微企业,一律开辟绿色通道,一律按下限收取行政事业性费用,一律给予免费创业培训,一律给予税收优惠,一律开放全市公共服务平台、科技研发平台,一律给予金融帮办服务。 

  三是打造台湾人才高地。在淮安市自主申报入选国家千人计划”“万人计划的台湾专业人才,在淮企事业单位(含部省属驻淮单位、驻淮高校)就业、创业的台湾人才,入选苏北计划”暨“淮上英才计划”创新创业急需人才项目的台湾人才,均按一定标准予以资金补助。符合条件的台湾人才,同等享受人才购房补贴、人才公寓、人才培训、租房补贴、健康体检、疗养等服务待遇。 

  四是深化淮台交流。通过设立专项资金、协助台商台胞申报各级文化项目和资金、发挥台商学院作用、鼓励台商台胞参与社会建设等形式,加强淮台社会文化交流合作,厚植“两岸一家亲”情感基础。 

  五是优化台商服务。在台商台胞办事、子女入学、就医、购房、社保、出行、参观游览、荣誉称号评选、涉台商事案件调解、劳资纠纷调处等方面创新服务措施,进一步升级101%服务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