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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台办政府网站4月19日讯 为了贯彻落实好“31条惠及台胞措施”,近日,泰州市海陵区出台“科技人才新政”,推动区内台企与在科技人才方面与内资企业享受同等待遇。
一是鼓励台企科技创新的政策。主要包括突出台资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完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机制、强化知识产权运用和保护等内容,以引导台资企业加大科研投入,激发台企自主创新活力。
二是支持台企人才引进培育的政策。主要包括高精尖人才引领计划、“双创”人才集聚计划、高层次人才汇聚计划和本土人才提升计划等“四大计划”,以及市场化人才引进机制、台资企业人才引培激励机制以及台资企业人才薪酬奖补机制等“三大机制”。一方面,通过项目资助、资金奖励、政策配套等手段,对台资企业引进和培养各类高层次人才直接进行资助和奖励。另一方面,通过薪金补贴、佣金补贴等方式,对运用市场化机制招引高端人才的台企实施引才激励,构筑人才价值实现“新高地”。
三是营造创新创业公共服务环境的政策。主要包括建立创新载体平台、构建金融支撑平台、构建产业发展平台、构建创新创业孵化平台、构建公共服务平台、构建综合服务平台、构建互动交流平台等七大平台,构筑推动台资经济创新发展的“新生态”。 (海陵区台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