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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市出台台资企业安全生产诚信等级评定办法

2017-08-21 08:58:00
来源:泰州市台办

  江苏省台办政府网站8月21日讯 为加快推进全市台资企业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在台资经济重点行业领域企业实施安全生产诚信等级评定,合力推进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日前,泰州市出台专项实施办法,由市及各市(区)安委办牵头、市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在全市范围内有序开展台资企业安全生产诚信等级评定工作 

  台资企业安全生产诚信等级评定的实施范围涉及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金属冶炼、船舶修造(拆)、交通运输等多个重点行业领域。根据台资企业的安全生产条件、管理状况、兑现承诺的信用程度,将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化创建达标和企业安全生产诚信等级评定三项工作相结合,按照分级原则以百分制对企业安全生产信用进行等级评定,评级结果按得分高低,分为A、B、C三个级别。其中,A级企业有效期为3年,B级企业有效期为2年,C级企业有效期为1年,所有企业需在有效期满前1个月申请重新评估确认。 

  根据工作计划,2017年底前,靖江、姜堰等市(区)先试先行,组织指导督促重点行业领域企业逐步开展安全生产诚信等级评定,并对实施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2019年底前,全市全面完成“办法”所涉及范围内所有台资企业的安全生产诚信等级评定。 李晓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