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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多举措服务创业创新 在扬台企共享政策激励

2017-06-20 16:57:00
来源:扬州市台办

  江苏省台办政府网站6月20日讯 为强化政策激励引导,积极营造良好的创业创新环境,近日,扬州市出台了八大创业优惠政策,在扬台企同等享受政策待遇。 

  一是初始创业补贴。对持《就业创业证》的初始创业人员,参加创业培训合格,领取《营业执照》1年以内,并缴纳社会保险费,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的,一次性补贴5000元。 

  二是带动就业补贴。对初始创业的个体工商户、小微企业吸纳就业的,与职工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已连续缴纳6个月社会保险的,每吸纳1人,给予2000元补贴。 

  三是创业项目补贴。采用市场运作机制,通过项目征集、项目推介、购买社会服务等形式,向市民免费推介创业项目。对经市创业专家评审团确认的优秀创业项目,按照实际发布数,给予项目持有人一次性补贴5000元/个。 

  四是创业孵化补贴。对市、区、街道(乡镇)、社区(村)投资新建或改建的创业孵化基地,经评估认定为市级创业孵化基地的,与吸纳符合条件的下岗失业人员人数挂钩,可按规定享受一次性补贴,新建的最高补贴不超过30万元,改建的最高补贴不超过15万元。 

  五是扶持创业补贴。对参加创业培训后12个月内成功创业人员开展跟踪服务的基层公共创业服务平台,每服务一人给予200元补贴。 

  六是创业担保贷款。各类城乡劳动者和在校大学生,取得有效证件后,均可按规定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各经办银行最高额度不低于30万。企业创业担保贷款,按照实际招用人员数量,按每人不超过12万,最高不超过300万元发放。 

  七是创业明星奖励。各县(市、区)申报、专家评审后进行公示,每年评选一批创业明星,一次性给予3—5万元奖励。 

  八是创业其他补贴。 

  据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今年市人社局目标任务开展创业培训15000人,市财政安排15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创业培训凡是参加市人社部门组织的SIYB创业培训,经考核合格取得创业培训合格证书的给予1000元/人的创业培训补贴。 

  在鼓励人才引进政策方面,市“绿扬金凤计划”中,对入选的各类人才(团队),三年内,创业团队给予600万—1000万元资金资助,创业领军人才给予100万—300万元资金资助,创新领军人才给予50万—150万元资金资助,优秀博士给予6万元、3万元资金资助。社会保险补贴方面,市区相关企业引进的研究生、重点院校本科生,按规定在扬州市缴纳社会保险的,市财政5年内给予个人实际缴纳社保部分的全额补贴。安家费资助方面,市区相关企业引进的硕士以上人才,在一定面积范围内,可享受参考房价16%至全额资助的安家费补贴。(周 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