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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市出台新规着力营造台企发展健康环境

2016-07-20 10:42:00
来源:泰州市台办

  江苏省台办政府网站7月20日讯 为优化台资经济发展环境,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引导涉台服务部门与台资企业家共同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继采取“两防一治”的办法之后,近日,泰州市出台《关于构建“亲、清”政商关系的若干规定》,以详细可操作的行为指引,划清政府与市场、公职人员与企业的互动边界。该“规定”的出台,对于进一步推动全市涉台服务部门坦荡真诚同台资企业接触交往,激励在泰台商积极主动投身“三大主题工作”和“四个名城”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规定”共五章三十六条,重点着眼规范机关部门(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与企业及其经营者之间的交往,从“亲近企业优化服务”、“清廉交往遵纪守法”和“加强监督、严肃问责”列出了政商交往的正负面清单,并明确了激励和问责举措。根据“规定”,涉台服务部门要按照“真诚服务、精准服务、优质服务、高效服务”的要求,保持“亲”企作风,优化政策落实、帮困解难、要素支撑、企业减负等七个方面的服务,维护台商合法权益,真心实意支持服务企业发展。“规定”要求涉台服务部门要加大兑现力度确保 “三张券”(购房券、创业券、创新券)和工业、开放、人才、金融等四个“十条”等惠台政策落实到位;完善挂钩服务企业和项目工作机制,做到“包办墙外事、帮办墙内事”,合力帮助解决台企在劳动用工、市场拓展、行政审批、人才引留、融资担保等方面的困难和需求;扩大中小微企业税收减免、优惠范围,营造台资产业集聚的“洼地”效应。(李晓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