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江苏省委台湾工作办公室、江苏省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
繁體版

常州市公积金中心出台十条意见惠及股改上市台企

2017-11-03 16:40:00
来源:常州市台办

  江苏省台办政府网站11月3日讯 近日,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推出了包括减少企业股改成本、支持企业引进人才等在内的10条意见,支持企业股改上市,这一举措也惠及了一批有志于在大陆上市的常州台企。 

  根据最新公积金政策,常州股改上市企业全员建缴住房公积金的,单位和职工的缴存比例可各按不低于8%执行,如果目前有股改上市企业执行标准高于8%的,可提出申请,经审批同意后缴存比例最低可至8%;常州股改上市企业引进的领军型创新创业人才、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证券事务代表等专业人才,在常州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1个月以上(含1个月),公积金个人贷款最高可放宽至60万元。此外,常州公积金中心还推出了开辟专用服务通道、加强政策辅导等精准服务新政。 

  今年以来,常州市相继出台了多项加快企业股改上市新政,各级各部门为企业股改上市提供了全方位、全流程的精准服务、高效服务,支持企业抢抓多层次资本市场发展历史机遇,取得良好成效,在常台企也有多家正在积极筹备股改上市。(汪浩)